
然而很多時候,車主并沒有提前了解車險,又遇上銷售人員的誘導,進而導致你對車險存在很大的誤區(qū),下方有一些車險的錯誤認識需要我們知道,我們需要充分了解這些誤區(qū)才能規(guī)避風險!交強險交了950元,好多小伙伴們都以為最高賠付金額可達12萬。
其實,交強險只是為了應對死亡傷殘賠償、醫(y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這幾種情況。而限額多少有根據車主在事故中的責任大小來區(qū)分“有責”和“無責”,如下圖:
簡單地來講,交強險的賠償是按照項目計算的,12.2萬元的限額不是所有的損失費用的簡單相加,各個大類之間的限額不能混同。舉個例子,因為你的原因撞到別人的車,對方車修理費用要2萬元,交強險只幫你2千元,剩下的1萬8千需要你自己掏腰包。所以,不要想著12萬以下的,交強險都能賠。事實上,就算我們開車時時刻注意避免撞到他人,抱有別人不會撞我們的想法也是不對的。
如果是小碰小磕的,交強險可以解決,但是如果哪天倒霉碰到豪車,或者是其他的一些情況,那交強險的賠償金額根本就不能滿足我們的需求,在投交強險的同時,也需要購買商業(yè)險。誤區(qū)二:保險到期后隔上幾天續(xù)保也沒有關系一部分車主不記得車險到期,另一部分車主不認為晚續(xù)保幾天會有影響,大多數時候,我們遭遇損失,是由這樣的僥幸心理造成的。我國道路交通損害賠償司法解釋中明確規(guī)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這段時間里要是很不幸,你遇到了交通事故。當事人讓你拿12萬元以下的錢作為賠償,這部分費用是成立的,不僅如此所產生的費用由自我承擔!此外,有一種情況是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是兩個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可能車主沒有投保交強險,即使發(fā)生事故時的駕駛人不是車主,車主和事故的發(fā)生沒有任何關系,在交強險12.2萬元的限額范圍以內,車主需要同駕駛人一并擔責,不僅限額內而且超出交強險限額的部分都應是駕駛人承擔責任。所以,一再提醒各位朋友,一定要及時續(xù)保,不要拖著!
誤區(qū)三:先修理后報銷
在部分車主,遇到交通事故時,首先并不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進行報案保險,有的車主而是先去找人修車,再讓保險公司報銷。這種錯誤做法屢見不鮮。聯系保險公司進行報案是非常重要的步驟,出險后要先處理這個事情!保險公司首先做的是派人去對現場進行勘查定損,然后去修車,會將提交單證和賠款放到最后。沒有先去保險公司報案,而是自己去找了一家修理廠將面臨以下后果:如果保險公司任務修理費用高出定損的費用,差額部分將由車主自行承擔。
假設你的車總維修費為12萬,而保險公司來定損,覺得只要10萬即可,剩下這2萬元差額就是你的事了。誤區(qū)四:全險≠全保所謂“全險”是指包含了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盜搶險、座位險、不計免賠險等。新手車主有不少僅根據字面意思就認為自己買了“全險”,這是因為他們是外行只要車壞了或者人傷了,就都可以賠。但現實中并不存在真正的“全險”,只是你買的險種相對是全面一點的,提供給你的保障更豐富而已。如果保險種類買齊但是保險金額卻沒有交齊的話,發(fā)生事故后,不足額的保險無法賠付全部金額。
簡單來說,假設保額為50萬,發(fā)生車禍后需要進行賠付,如果賠付金額在50萬以內,可由保險全部負擔;一旦超過50萬,超出50萬的其它部分就只能自己承擔;保險的賠付方式和理賠金額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會有相關條例作為參考,保險條款中規(guī)定了賠付的事故范圍,在這個保障范圍外發(fā)生的事故,那就不要指望能得到保險賠付了。“全險”和“全保”的意義不同,請各位車主務必分清。
誤區(qū)五:為了省錢,不足額投保
不足額投保根據字面意思理解就行,就是被投保的車的價值比投保的金額要高。比如說新車是50萬買來的,你選擇投20萬保額的車損險以減少支出負擔,這就會出現不足額投保的情況。保費是便宜了一些,但如果汽車造成損毀嚴重的時候,只能得到部分償款。只能按照當時購買車險的比例賠付部分保費。陳小姐剛買了輛新車,某天,陳小姐駕車出了意外事故,車修理費用要12000元,但是保險公司最終只賠付了6857元,原因正是不足額投保,陳小姐70萬的車,只買了40萬保額的車損險。
所以,在投保時最好以汽車的購置價格進行投保,投保者的保費越高,那么投保者的保障越全,而且也能得到全額賠付。
誤區(qū)六:超額投保
超額投保是指投保的金額高出車輛的實際價值,比如車子購置價20萬,但是你卻投保了30萬保額,這就是屬于超額投保,那么超額投保到底好不好呢?再給汽車投保車險的時候,你想多買一些,認為這樣可以多得到賠償,這種想法是不對的。超過正常的保額部分,在你出現狀況時不會給你提供額外的賠償。這樣理解顯然有不當之處,保險條款當中會包含下面這個規(guī)定:出險車輛定損必須嚴格按照汽車出險時的實際損失確定。
也就是,50萬的車,出險了最高也只有50萬的賠付,在你花錢買保險的時候,就算投保的數額高于車子的價格,那么也是沒用的。因此,保額夠用就可以了,不需要浪費更多的錢。
誤區(qū)七:自己開車的時候小心翼翼。只投保交強險就行了
買車的時候連帶的把車險也買了,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相信很多朋友會有這樣的一個疑問:車險是不是只買交強險就行了呢?有的車主希望能少花一點錢,節(jié)省點開支,還有的車主因為平時很少使用車輛。但是我們不建議你只購買交強險,因為風險更大。不買交強險是不被允許上路的。只有受害一方的損失才能納入交強險的理賠范圍,你最高能夠得到的賠償是12.2萬。現在車輛擁擠,交通復雜,事故發(fā)生的概率越來越高,考慮使用交強險的情況一般發(fā)生在小碰撞的時候,但是人員傷亡的損失太大,交強險負擔不起,這時候就需要商業(yè)車險來補充了。
商業(yè)車險包含車損險、三者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不計免賠險險等,種類很多,但是車損險、三者險、不計免賠險是建議購買的,車損險可以賠償自己車的損失,而三者險是作為交強險的補充,最好買100萬的保額。發(fā)生事故后,需要車主承擔的部分費用除了免賠險外其他都可以進行報銷。有的人問,車險只買交強險可以嗎?當然可以的,但是如果你發(fā)生了交通事故,交強險只能保障一部分損失,其他部分需要自己承擔。因此就這個情況給大家一些建議,在購買時,最好把商業(yè)車險和交強險進行合理的搭配。
誤區(qū)八:任何損失保險都能賠
也有一部分車主會認為,既然有我投保了保險,就不用在意是不是自己的車。還是對方的車,招致什么損耗保險公司都會負責理賠。
我國法律規(guī)定,存在違法駕車情形,如醉酒、無證駕駛、服用管制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等,保險公司只能在交強險人身損害限額內先行墊付賠償款項。
向侵權人進行索賠,這是應有的權利,但是因為存在違法情節(jié)所以第三者責任險會拒絕賠償。
我們給大家介紹了關于車險的八大誤區(qū),相信大家也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在以后的日子里多多注意,我們如果選擇投保車險,那么要了解清楚,才能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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